12.5 设备、风管及其他


12.5.1 空气处理装置布置在楼层时,楼板应采取防水、防结露措施。
12.5.2 采用喷水室处理空气时,喷水泵不宜少于2台,其总出水能力应满足最大喷水量要求。
12.5.3 丝束冷却风系统的空气处理装置与风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处理装置宜采用金属壳体,末级空气过滤器与其后部的设备和风管应采用耐腐蚀、不起尘的材料制作;
        2 空气处理装置的送风机室与末级空气过滤段应设置2道密封门;
        3 空气处理装置的不间断运行时间宜与工艺设备的检修期相适应。
条文说明
12.5.3 本条是对丝束冷却风系统空气处理装置与风管的规定
      1 纺丝工艺对丝束冷却风的清洁度有较为严格要求,故空气处理装置的材质应有利于空气清洁,且不允许已经净化的空气再被污染。
      2 本款规定旨在避免因人员出入空气处理装置引起风量波动,影响纺丝工艺生产。
      3 涤纶纺丝生产常年连续进行,停产检修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伴随管理的精细化,一些工停产检修周期长达三年。丝束冷却风系统是纺丝工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纺丝生产密切有关,一旦其空气处理装置停运,必将导致工艺停产。因此,丝束冷却风的空气处理装置应有较高的运行可靠性。
      随着涤纶工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空气处理装置愈发难以设置备台。为保证纺丝生产的连续性,空气处理装置的通常检查维护必须在运行中进行,并能在此条件下长时间运行。涤纶工厂普遍重视丝束冷却风送风机运行的可靠性。有些工厂采用进口风机,其不间断运行时间可达五年以上,运行可靠性较高,但是价格昂贵。有些工厂为节省投资采用国产风机,但目前其不间断运行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下,运行可靠性较低。近年来,一些工厂为提高运行的可靠性,采用国产风机时,将车间空气调节系统的风机用作丝束冷却风的备台,但大多数因参数不匹配,致使车间空气调节系统的风机“大马拉小车”,经常在低效率区运行,增加了运行能耗。如何做到丝束冷却风送风机的连续运行时间与工艺设备检修期相适应,需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故本条仅做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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